4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今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分为“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其中“地方专项计划”有17所高校共计划招生2480人,比去年增加70人。4月19日至25日,考生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
哪些考生可以报考?通知要求,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截点为2024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此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
根据通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
今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范围为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民族自治县、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共有30个县(市、区)。
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方面,通知明确,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并在4月19日至25日,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上述两个平台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在“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方面,4月19日至25日,考生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通知要求,要严把资格条件,从2024年起,各有关地市招生办在复审时,要通过报名系统导出考生数据,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认真核查考生户籍是否在实施区域满三年,并将核查结果于5月12日前正式行文(附考生名单)报省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