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吗?战啊!
连褴褛的披风都没有,TikTok就开始了向被美国政府强加的“命运”发起了挑战。
当地时间5月7日,TikTok和字节跳动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旨在封禁TikTok的《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程序法》违反美国宪法,并阻止该法律的执行。
01 不得不发出的呜咽与怒吼
不公则争!
TikTok在诉讼中称:“这是美国国会历史上首次颁布法律,对某个特定言论平台实施永久性、全国性的禁令。”
不平则鸣!
TikTok说,封禁TikTok明显侵犯了1.7亿美国人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
这是一场事先张扬的“争”与“鸣”。
4月24日,拜登签署完法案,墨迹未干,TikTok便发布声明称:这项违宪的法律是一项TikTok禁令,我们将在法庭上挑战它。
说战便战,TikTok言必行。
但这也是迫不得已。
商家和气生财,中国以和为贵。挑战美国政府、推翻已生效法律,于TikTok来说,是被逼到最后关头,不得不发出的呜咽与怒吼。
这生死存亡的一战,不仅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
尽管这个不公平公正的《法案》在“既当又立”的美国政客操弄下小心翼翼地回避“封禁”的字眼,看似给了TikTok“要么剥离,要么下架”的选择,但无论如何掩饰,对TikTok来说,这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禁令”。
因为“剥离”,在商业、技术和法律层面均不可能。
TikTok的全球业务与美国业务高度整合,广告和市场推广活动通常跨越国界。强制剥离可能会破坏这种整合性,导致运营效率下降和成本上升。剥离还可能会削弱品牌价值,影响用户体验和满意度。字节跳动在TikTok上的巨额投资旨在长期发展,剥离意味着放弃这部分投资的回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简而言之,“剥离”不仅将使TikTok和字节跳动蒙受不可承受之损失,也会使得用户利益遭受侵害,在商业层面不可能。
技术层面上,技术剥离涉及到数据迁移和处理,强制剥离可能导致技术分裂,影响平台的性能和稳定性,这才真正可能引发隐私和安全问题。此外,TikTok的技术优势部分来自于其母公司字节跳动的研发投入,剥离可能会限制未来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剥离”在技术层面也行不通。
TikTok作为一家跨国公司,需要遵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剥离将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合规问题,对于字节跳动公司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法律风险。此外,TikTok拥有大量的知识产权和专利,剥离将涉及这些资产的转移和重新分配,需要解决复杂的法律纠纷和谈判。加之法案中“合格剥离”的定义模糊,本身就难以操作,使得剥离在法律层面也变得不可能。
综上所述,法案将TikTok推向了真正的“不可能三角”,而且这个“不可能三角”将TikTok逼到了退无可退的死角,在法庭上挑战它并战胜它,是TikTok唯一正确的选择!
02 胜算几何
首先得说胜算不小。
这是一场在预料之中的诉讼。但起诉比预料来得还要早了一点。
根据法案规定,TikTok如果提出诉讼挑战,期限是法案生效后的165天内,即10月初;如果对其中某些条款有异议,则必须在90天内提出诉讼,即7月下旬。
按理说,还有更多时间准备提起诉讼,但刚刚进入5月,TikTok就发起了挑战,显示出公司早有准备并且信心十足。
直到法案签署生效之前,TikTok都小心翼翼地配合调查,采取了很多措施,期望打消美国有关方面的安全顾虑。虽然还是走到了今天这一步,但之前的工作也没有白费,正因为前期工作做得扎实,才使得TikTok高管有信心说出“事实和宪法都站在我们这一边”这样的话。
而且,在2020年,TikTok也正是靠着在法庭发起挑战,挫败了特朗普政府封禁的企图,再次获胜也极有可能。
更大的胜算是,这项法案不仅涉嫌违宪,而且不得人心。
美国参议员约翰•图恩(John Thune)直言,针对TikTok的法案很可能被推翻,因为美国宪法禁止“剥夺公权法案(bills of attainder)”,即立法机构制定的为了惩罚特定群体或个人而无需审判的法案。
这项法案直接点了“字节跳动”与“TikTok”的名字,这就是说,该法案除了涉嫌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相悖之外,还可能与美国法律中的“未审先判条款”相冲突。
而据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一项调查显示,只有38%的美国成年人表示支持联邦政府对TikTok的禁令。
可见,该法案既涉嫌违背美国多项法律原则,也没有得到多数民意支持。
进而言之,这个法案可以说完全是被某些美国政客操弄出来的,既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也得不到美国多数民意支持,推翻它、战胜它,应该胜算在握。
但是,抗争的难度也很大。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项法案的“操盘手”们也吃一堑长一智,此次法案更加周密。例如,为了克服“宪法第一修正案和言论自由”这一美国政府面临的“障碍”,法案在措辞上不是直接“封禁”TikTok,而是禁止应用商店和互联网托管服务商为“外国对手控制应用”提供服务,整个法案没有使用“关停”或“封禁”等敏感词汇,可以说是机关算尽。
而且,“国家安全”在当下的美国政治语境中仍是具有号召力、煽动力、说服力的辩护词,尽管并没有实际证据以证实。
所以,TikTok的这场诉讼很可能最终要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胜负难料。
03 TikTok不应是孤勇者
这场诉讼可能有三种结果:TikTok全盘胜诉;TikTok全盘败诉;TikTok部分胜诉,法院暂缓部分条款实施,而允许实施其他条款。
第一种结果自然顺天应人,皆大欢喜,无话可说;第三种结果,则意味着还有谈判空间。
至于第二种结果,万一TikTok全盘败诉,TikTok选择出售剥离的可能性如前所述,可能性几乎没有。
有网友说,即便在美国下架,美国用户仍可以通过VPN使用。这个想法似乎有点一厢情愿,美国一旦封禁TikTok,TikTok便不能在美国进行正常运营和商务活动,一旦被发现通过任何非法渠道违禁,变要面临着巨额罚款。
所以,TikTok万一完全败诉,就极大可能完全退出美国市场,不带走一片云彩。
于TikTok而言,TikTok不会死,世界足够大,TikTok仍有“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广阔空间。
于美国用户而言,TikTok则像一个被封印的“睡美人”,这个“睡美人”曾经带给他们的便利与美好将成最珍贵的记忆与传说,等待有一天被唤醒,否则将永远失去。
而这个法案比巫婆的咒语更恶毒的是,“该法案不仅针对TikTok,理论上所有中国个人或公司持股超过20%的社交媒体都有可能被强制剥离或封禁,甚至一些具有社交属性的非社交媒体也可能落入法案规定的范围。”
这不,继TikTok之后,“小红书”又风靡美国,马上就有所谓的印度精英酸溜溜地煽动美国赶紧出手!
这样的痴人妄语在该法案正式生效之后,不是没有可能变成现实。这也提醒人们,该法案今天的受害者是TikTok,明天的受害者则可能是小红书、TEMU、Shein……
或者,也可能是其他任何国家在美国大火却为美国政客及既得利益者所不容的任何软件,因为这个法案中,“符合规模条件、外国对手控制、总统认为存在巨大国家安全风险的应用”这一条款的涵盖范围非常广、打击面也非常大。
即便TikTok部分胜诉,这条带有“魔咒”的法案的威胁性与危害性仍然存在,美国总统将因有这条法案而手握“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斩落他所不能容忍的外国应用。
由此而言,TikTok的诉讼不是为一家公司而战,而是为了公平正义而战,为公益而战。
所以,TikTok不会是唯一的受害者,也不应是“孤勇者”,所有包括美国民众在内的秉持正义的力量都应尽己所能支持、帮助TikTok获得完全胜诉。
与其等到TikTok成为“睡美人”之后再来一个勇敢的王子去吻醒她,何不趁她还未沉睡就做一名真正的勇士去守护去捍卫?是不是这个道理?
作者丨赵强
编辑丨刘嘉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