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5月31日讯(记者 彭桂红 梁盈豪 张姗 幸雨函 实习生 杨宗颖)如何使用医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买药?哪些药品可以医保记账?零售药店哪些行为可能会涉及违法违规?针对市民朋友关心关注的问题,5月30日,第八期《龙华“执”播》聚焦零售药店医保使用领域,由深圳市医保局龙华分局的执法人员雷小霞、叶旭峰、蔡威依法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执法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李来安、曹芳芳,龙华区政协委员詹又佳全程参与执法监督。
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监管,维护参保人权益
当天,执法人员一行走进辖区内某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重点对该药店日常医保管理事项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首先查看该药店证照资质,在收银台正上方的墙壁上,可以看到《营业执照》《定点零售药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证照均已张贴在显眼位置。“该药店的《定点零售药店》证照是今年1月份签发的,目前还在有效期内。”执法人员指出,医药机构每年都需要重新签订医保协议,因此《定点零售药店》有效期限是一年。
接着,执法人员检查了该药店的药师资质。据介绍,定点零售药店至少要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者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经检查核对,该药店配有两名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员工,符合相关规定。
随后,执法人员依次检查了药店在医保宣传栏、医保管理制度和员工培训、药品摆放、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工作。在医保宣传方面,该药店只是张贴了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指南,未将最新的医保相关政策进行张贴科普,以便提升消费者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执法人员当场提醒药店管理人员及时整改。在医保管理制度和员工培训方面,除了检查相关台账外,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了药店员工操作医保服务e站办理个账活化事项,经检查,员工培训成果良好。在药品摆放方面,执法人员发现该药店有诱导消费的嫌疑,如药店将价格便宜的维生素放在不显眼的地方,而将保健类维生素放在显眼位置,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五十五条的约定,执法人员要求药店限期整改。在医疗器械方面,执法人员向市民朋友介绍道,“凡是生产备案凭证编号带有‘械’字的药品,均可使用医保购买。”
此外,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小柴胡颗粒、九芝堂逍遥丸两种药品的进销存数据。经核查电脑进销存记录以及当场盘点药品数量,未发现数据不一致问题。
空刷套现、串换记账……违法行为要担责
常规检查完后,执法人员针对近年来常见的药店违规行为进行梳理和讲解。最常见的莫过于空刷套现行为,执法人员指出,空刷套现是指刷医保卡记账,但是不购买也不带走任何药品或商品的行为,属于虚构医药服务。如有发现,将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涉事药店予以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2、处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3、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医保记账资格。不仅如此,对涉事消费者也将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责令退回违规金额;3、暂停医保卡的记账功能3个月至12个月。
除此之外,药店常见违规情形还包括串换记账、定价虚高、拒绝刷卡、药品摆放混乱、诱导购药等,执法人员也一一进行了讲解与普法。
最后,执法人员总结道,经过多环节细致地检查,该药店在医保管理上总体情况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细节问题,如药品标签上的“医保商品”标识字号太小、个别药品摆放位置不规范、宣传栏不符合规定等。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执法人员强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自身管理,依法依规为广大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参保人也应当自觉规范自己的就医购药行为,在政策范围内行使自己的医保权益。
全程参与监督的区政协委员詹又佳表示,此次执法过程耐心细致,执法程序形式多样,执法态度有礼有节,执法标准合法合规。他希望所有执法人员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为广大参保人宣传好医保政策,让市民享受好医保带来的福利。
普法小问答:
Q:买药是否有额度限制?
A:药店买药没有医保额度限制,不过购买药品(不管是否使用医保)有剂量限制,一般急性用药3-7天,慢性用药在一个月左右,市民朋友要按需购药,切勿盲目囤药。
Q:是否可以委托购药?
A:可以委托购药,但应当要求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并要求受托人在医保记账清单上留存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并签名确认。
Q:目前二档医保,以前是一档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是否可以医保购?
A:可以,不管是深圳二档医保、居民医保或者是暂停参保状态,只要个人账户上有余额就可以在药店使用。
Q:药店购买中药可以使用医保吗?
A:可以使用医保购买中药,但需要先在定点医疗机构由医保医师开具中药处方。外配处方需在24小时有效期内,或开具的处方有医师注明的延长有效期限(延长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