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丨一针玻尿酸后女子失明 医美致残 责任如何担?
2024-06-20 09:00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法治在线丨一针玻尿酸后女子失明 医美致残 责任如何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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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陈女士的各种不适症状并没有得到缓解,之后,她被辗转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陈女士委托诉讼代理人 杨健:她开始视物模糊,后来一只眼睛视力丧失了,经过住院,各种治疗,但是眼睛的视力始终没有恢复。

医院出具的陈女士诊断证明书上写着:右眼视力受损、右侧视神经缺血性改变、面部玻尿酸填充术后并发症等。住院治疗21天后,陈女士出院了,但她的右眼近乎看不见了。陈女士认为,是那家美容医院操作不规范导致自己右眼视力严重受损,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7万多元。

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在诉讼过程中,陈女士的孩子出生了,因此她索赔的金额里又追加了被抚养人生活费10万多元。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雷悦:庭审审理的一个焦点问题,一是被告医院注射玻尿酸的行为是否有过错,被告医院要按多大的责任比例来进行一个侵权赔偿。第二个焦点就是被告医院在上诉过程当中提出,陈女士她主张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其实不应该由医院承担。

关于陈女士的伤残情况,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写着:被鉴定人陈女士右眼盲目5级,伤残等级为八级。美容医院一方认为,他们在术前进行了风险告知,手术过程合规,陈女士出现不适症状后也进行了相应的救治措施,其行为并不存在过错。不过,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则写着:美容医院对被鉴定人陈女士的医疗行为存有过错,该过错与陈女士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次鉴定建议该医疗过错的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原因。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雷悦:鉴定机构认为医院在操作过程中很可能是欠规范的,有可能是医院在注射的时候将这个填充物直接注入了陈女士的血管,或者说注射的时候没有控制好速度,速度过快,然后压力过大,导致这个填充物渗入了陈女士的血液循环当中,才会引发栓塞。

[编辑: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