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买到“柱子票”怎么办?法院判了!
2024-06-21 09:50
来源: 央视财经

演唱会买到“柱子票”怎么办?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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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好不容易花大价钱买到的演唱会门票,入座的时候却发现是一张“柱子票”。去年4月,上海几名消费者购买上海某场演唱会门票,却被场馆的“柱子”全程挡住视线,严重影响观看体验,几名消费者将主办方起诉至法院。今天(6月20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今天的法庭上原告及其代理律师诉称,2023年4月,原告等九人通过第三方销售平台购买了上海某场演唱会的门票,票价分别为699元、999元、1299元等,2023年5月20日、5月21日演唱会开场,原告等人入场后发现舞台四角有四根柱子,导致自己视线被遮挡。

原告认为,被告对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应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并未在任何宣传资料中作出观看无遮挡的承诺,没有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购票时现场舞台也未搭建完成,尚不构成欺诈,但被告的行为属于瑕疵履行,构成违约。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梅陇法庭副庭长 沈会川:在舞台搭建完成后,被告确实已经可以预见到有部分观众会受到承重柱的遮挡,但上海站为巡演的第一站,被告对受遮挡的程度以及观众可能的反应严重估计不足;被告虽有调换座位的预案,但安排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无法满足现场所有受影响观众的需求,被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更符合客观实际。

最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演唱会主办方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原告。关于退款比例,法院认为应当根据被告的瑕疵履行对观众造成的影响大小确定。具体可以结合不同票价所承载的消费者对演唱会的期待值大小、承重柱对具体观众的遮挡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梅陇法庭副庭长 沈会川:作为演唱会的举办方,都应该更从观众体验的角度出发,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应该通过提前告知提醒消费者,如果确实是无法及时告知和提醒的情况,也应该通过完善的预案,把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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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