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7月8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杨丽萍)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
近年来,深圳大胆创新探索,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完善人才引育留用政策体系,以“引”才为基础,“育”才为重点,“留”才为保障,“用”才为关键,从人才集聚、平台建设、奖励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为人才提供全要素、全周期、全方位的服务,贯穿人才“引、育、留、用、评”全链条,努力营造人才宜居宜业环境,推动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圳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全方位打造创新之城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重磅实施“30条”人才新政
对新引进入户35岁以下的博士毕业生、境内外知名高校硕士及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相应生活补贴;打造关键领域人才“蓄水池”,实施“圆梦鹏城”项目;设立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咨询委员会,建立境内外高层次人才直认制……
去年11月1日深圳人才日,深圳重磅发布《关于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 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以“不唯地域、不问出身、不求所有、不拘一格、不遗余力”的开放姿态推出30条人才新政。
《意见》强化战略人才力量培养、加强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实施国内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项目以及人才技能、学历提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人才项目合作、实施“圆梦鹏城”项目,强化知识产权激励,给予顶尖科学家更多自主权、建立境内外高层次人才直认制、柔性用才等政策措施。同时,千方百计服务好人才,在“不遗余力服务人才”部分,《意见》明确提出“事业无忧”“往来无忧”“安居无忧”“生活无忧”“申报无忧”五个无忧。
也是在去年,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正式实施,“升级”版的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在强化战略人才力量建设、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提升人才服务质量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为深圳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提供法治保障。
分类推进人才评价“立新标”
2022年9月,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深圳是6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华南地区唯一被纳入试点的城市。
今年1月,深圳市政府以一号文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确定了以“职能部门+试点单位+战略创新平台”为改革主体,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协同为保障的改革试点工作机制,选取14家试点单位、16个责任部门、四大核心战略平台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充分激发我市优势科研单位选人用人机制灵活的特点,结合前海、河套、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四大战略创新平台的优势特色,分类推进人才评价“立新标”。
企业在我市科技创新发展中作用显著,《实施方案》鼓励各试点单位会同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链主”“业主”企业以及开展前沿基础研究的企业等创新主体,细化人才评价标准、周期、方法、程序,促进科技界、产业界科研人才评价标准科学衔接。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围绕成果转化目标,已初步形成央国企重大合作项目带头人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向研发类指标倾斜,主要考核项目质量、进度、成果转化和经费执行情况,和产业合作方共同组成管理团队进行项目评价,评价结果与项目带头人的年终绩效奖金挂钩,面向产业发展激发科技人才潜能。
拓宽外籍人才认定标准
2022年12月,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相关通知,决定在深圳市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为此,深圳制定《深圳市外籍“高精尖”人才认定标准(试行)》和《深圳市外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试行)》,并被正式纳入全国试点工作方案。
通过试点,深圳进一步拓宽外籍人才认定标准,明确将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纳入地方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提供相关便利措施,为“高精尖缺”的外国高端人才提供更加便捷的来深通道和更加舒心的在深生活保障,真正实现让外籍人才“来得了、来得快、留得住、发展好”,服务深圳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