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本月起不再对用人单位批量扣社保费 @用人单位 每月25日前记得申报缴费
2024-07-24 08:34
来源: 深圳晚报

社保局本月起不再对用人单位批量扣社保费 @用人单位 每月25日前记得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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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4年7月24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用人单位注意啦!从本月起,深圳不再对用人单位进行批量扣费,用人单位须每月2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保费,可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深税小程序等渠道办理。根据相关规定,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会由有关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用人单位7月忘记向税务局自行申报缴费了,8月还能申报缴纳7月的社会保险费吗?对此,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表示,用人单位依然可以申报缴费,跨月缴费到账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属于补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忘记缴纳社保费期间,员工不幸发生工伤事故,那么补缴到账前已发生的工伤待遇(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补缴到账后新发生的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也要注意。从本月起,税务部门于每月23日对已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费,非扣费时段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缴费。若因个人原因未在当月按时缴费的,养老、失业保险不允许补缴。如果7月23日灵活就业的参保人因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批量扣费失败该怎么处理?

对此,市社保局表示,若7月23日批扣失败,请尽快在7月底前自行缴费,8月起不得补缴7月的养老、失业保险费,因为跨月不得补缴(符合国家规定补缴、不可抗力因素以及业务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除外)。

在此,市社保局温馨提示,灵活就业人员每月22日前须确保已签订有效扣款协议,且账户状态正常、余额充足,以便税务部门每月23日批量扣费;如23日批量扣费失败,灵活就业人员当月须通过税务部门“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深圳市税务局”生活号、@深税小程序等渠道自行缴费。

[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