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物业小区的管理及服务关系千家万户,和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息息相关。为促进物业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物业服务的内容,以三个常见物业类问题为切口,用小视频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活动,真正把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公众对住建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提高法治住建建设水平。
解读物业那“典”事儿第一期。(视频)
深圳新闻网2024年7月25日讯(记者 黄卓坚)第一期视频让我们重点关注“房地产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效吗?”这一常见的物业服务问题,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本期内容主要涉及的法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