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广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人工关节和骨科创伤等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质扩面,按照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广东省参与了国家组织人工关节、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等两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
本次两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均为2024年9月20日起执行。其中,人工关节类品种范围是国家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涉及医疗机构共380家,合计采购量约2.7万套,采购周期为3年。骨科创伤类品种范围是京津冀“3+N”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涉及医疗机构共511家,合计采购量约10万套,采购周期为2年。
为做好上述两类医用耗材采购中选结果在广东省的落地实施工作,通知明确多项主要任务:一是各平台及时完成相关中选产品的信息维护并挂网,使用国家最新版耗材编码,做好与省招采子系统数据对接,按时上传相关耗材采购交易情况数据。及时组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二是明确协议期内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在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中选产品。三是各地医保部门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机制,医疗机构要及时结清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见习记者 黄慧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