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未成年人当止步
2024-09-02 17:38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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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娱乐场所,未成年人当止步

深圳新闻网2024年9月2日讯(记者 彭桂红 幸雨函 梁盈豪 实习生 康卓婷)为严格规范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8月28日,《龙华“执”播》2024年第十三期开播。本期栏目聚焦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规范,由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刘培清、李易依法开展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执法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胡晓晖、伍箭,龙华区人大代表梁路平,全程参与执法监督。

当天,执法人员一行走进壹方天地内一KTV,对该歌舞娱乐场所相关证件、标识和监控资料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证件齐全,经营歌舞娱乐场所要规范

在前台,执法人员首先检查了该歌舞娱乐场所的《营业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扫描了证件上的二维码进行信息查验。“可以看到该店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持相关证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许可证。”执法人员解释道。

执法人员提醒,如果发现无证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市民可以通过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在i深圳APP的民生诉求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在大门处,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场所的宣传海报。“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执法人员说。

执法人员回到大厅,来到前台查看价目表。经检查,该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均明码标价。

不可疏漏,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是关键

前往资料室的途中,执法人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如果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我们将依法处置,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执法人员一行抵达资料室,查验了该歌舞娱乐场所与从业人员签订的文明服务责任书、从业人员名簿和营业日志,以及该歌舞娱乐场所与保安签订的合同。

执法人员提到,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娱乐场所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并建立从业人员名簿。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且营业日志不得删改,并应当留存60日备查。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执法人员说,“以上所检查的该歌舞娱乐场所相关资料以及合同均未发现不合规处。”

接着,执法人员随机进入一间包厢,查看其包厢内的显著位置是否悬挂含有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以及标志是否注明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张贴的标识上未注明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当场提醒该店负责人员及时整改。

随后,执法人员一行来到监控室,检查监控设备,查验监控录像是否留存30日。此外,还对留存监控录像进行了抽查,以核对该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情况。“从抽查情况来看,该场所在监控录像留存等方面均符合规定。”执法人员说。

执法人员总结,该场所涉及今天检查的相关工作情况基本到位,但在包厢内张贴的标识上未注明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涉嫌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7日内整改完毕。

全程参与监督的人大代表梁路平表示,通过本次执法行动,看到该店的经营规范很好,合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普法小问答

Q:歌舞娱乐场所负责人发现违法行为应该怎么处理?

A: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Q: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歌舞娱乐场所设置上有什么要求吗?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小学校周边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因此,歌舞娱乐场所不能开设在中小学校周边二百米范围内。

[编辑:陶倩 王容] [责任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