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政部会同20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昨日(9月3日)上午,民政部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就《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进行解读。该方案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填补了民生保障领域政策空白。《行动方案》明确,要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并对监测摸排发现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等流动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定期走访探视。
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介绍,这是我国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并首次明确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的工作目标。同时,《行动方案》首次部署了开展流动儿童精准监测摸排工作,要求对监测摸排发现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定期走访探视,加强关爱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此外,还首次建立了《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梳理了19项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