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消费品以旧换新 深圳发布合规指导书提醒经营者
2024-09-19 09:15
来源: 深圳商报

事关消费品以旧换新 深圳发布合规指导书提醒经营者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新闻网2024年9月19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李佳佳)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比例最高可至20%,买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补贴15%,购买消费级无人机、咖啡机等6类产品可补贴15%……深圳出实招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经营者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合规指导书,对深圳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提醒。

指导书要求,深圳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汽车经销商在店内显著位置展示置换政策和价格标准,明确旧车评估价格体系以及新车优惠幅度,确保消费者清晰了解置换全过程的费用构成;家装经营者应当在结算清单上如实列明材料费、人工费以及相应的数量、单价等;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应公示旧车回收标准和新车售价,确保各项价格清晰标示。

杜绝串通涨价、先涨价再折扣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汽车、电动自行车、农业机械和家装等行业协会应当严格遵守自律规范,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串通涨价行为;汽车卖场、家电商场、家装市场等同一区域内的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统一调整价格;各经营者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成本、市场需求等独立定价,确保价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严禁价格欺诈行为。不得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之进行交易;不得标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特价”“最低价”“极品价”等不规范标价用语;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标价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家装经营者不得在材料价格上虚报高价,或在工程量计算上故意夸大,不得以“免费设计”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在施工过程中再以其他名义收取费用,增加消费者成本。

指导书还指出要严禁不合理收费,规范开展促销活动。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禁止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等。

执法人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编辑:周子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