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10月4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李倩 刘畅)“没想到只用了一周时间,就完成案件的调解,整个过程我们感受到您的敬业和专业。”近日,在前海法院,一位外籍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拿到调解书后,诚挚地对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派驻法院的调解员张思琪说。
张思琪是通过前海法院吸纳香港调解机构这一创新机制,参与到内地法院案件调解工作的调解员之一。今年5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前海法院作为全国首批试点法院,吸纳香港调解机构为特邀调解组织参与内地法院纠纷化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香港调解会、香港和解中心、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3家调解组织已经在前海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张思琪接手的这个案子,是一桩涉外的民间借贷案件,原被告双方都来自某小语种国家。在中国做生意的S先生资金周转遇到了困难,向同在中国定居的L女士借款15万元人民币,但S先生没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归还本息。于是,L女士起诉到前海法院,要求S先生归还借款本息。
“这是我参与内地法院调解的第一个案件,当时系统分配案件后,我有点犹豫。因为很多流程还需要熟悉,而这个案子的当事人都是外籍人士,其中一位不会中文也没有代理律师,我担心语言会成为案件调解的障碍。”张思琪说。
不过很快,张思琪就打消了顾虑,她找到了同在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的另一位擅长该小语种的调解员,打算采取联合调解的模式完成调解。回到香港后,两位调解员很快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了初步梳理,主持了第一次线上调解会议,初步固定了双方对案件和解的想法,并约好了周一在前海法院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没想到担任翻译的调解员临时无法赶到深圳,还好前海法院有提供多个小语种的调解服务,参与调解翻译的涂助理非常专业,很快打消了当事人对语言的顾虑,当天整个调解过程非常顺利。”张思琪回忆调解过程中的小插曲说道。
这次线下调解,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在调解员张思琪和法官助理涂莹洁的引导下,双方都感受到调解员的专业和诚意,逐渐放下情绪,最终达成和解。3天后,L女士和S先生再次来到前海法院签订了正式的调解协议。
“前海法院提供了便捷的调解流程和专业的外语翻译等,让外籍当事人对法院的纠纷处理增添了信赖感和托付感,纠纷自然能很快化解。”张思琪说。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30日,3家香港特邀调解机构已接受调解案件94件,成功调解案件33件。
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5周年,为贯彻纲要,前海法院全力推动粤港澳诉讼规则“软联通”,全力构建跨境纠纷化解“优选地”。此次在聘请港澳调解员的基础上,前海法院再“试水”新举措,将港澳调解机构纳入跨境矛盾纠纷调解阵营,是持续推进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又一成果,有助于提升大湾区诉源治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