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采取沿街分发宣传单、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公开宣传,诱骗集资参与人购买所谓的“旅游套餐”,并承诺在4个月至12个月的使用期限内,以按合同原价回收的方式向集资参与人返还相应的钱款,年化收益率为20%至60%不等。
截至案发,吉至佳日旅游服务公司涉案总金额1.1亿元,仅烟台分公司就吸纳资金4000余万元,在投资受损的群众中,年龄5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占比达90%。
温馨提示
我们在选择旅游产品的时候,千万不要把一次简单的旅行异化成了一场所谓的“投资”。对于“高额返利”“出境游保证金”“低价促销”等说辞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