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10月24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新修订的《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起施行,进一步完善服务对象管理及规范服务机构管理。
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7月起施行的原《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深圳推行建立实名制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全市联网管理。原《办法》于今年有效期届满。
此次新修订的《办法》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等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有效规范。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不受属性限制,政府办、社会办均可承担。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间实行协议管理,确定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同时,加强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将考核结果与服务机构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资金挂钩。
深圳市常住居民免费享受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实名制健康档案是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前提条件。根据《办法》,居民可以自主选择一家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作为本人的健康管理服务单位。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责任管理单位应核实居民填报的信息,跟踪居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维护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清单以及接受服务的时间安排表,真正发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管理一生、受益一生的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深圳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组织实施力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持续发展,服务项目增加到目前的2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