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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4年10月30日讯(记者 张玲)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光明区司法局、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光明区商事调解协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等5家单位联合起草并发布了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
《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内容主要涵盖商事调解的基本要求、调解组织、调解员、调解当事人、调解协会、调解程序、制度保障和工作指导等方面,适用于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商事调解组织开展商事调解工作,有效填补了商事调解工作统一标准方面的空白。
据悉,截至目前,深圳市共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型商事调解组织35家,成立事业单位型商事调解组织1家;商事调解员2374名,共受理7.7万余宗案件。《商事调解工作规范》的发布,将强有力推动商事调解工作规范从实践探索向规则转变,对日后深圳市商事调解立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相关背景】
2022年5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正式生效实施,首次将商事调解作为多元纠纷化解的重要方式写入专章立法。
2024年4月19日,《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经深圳标准促进会予以立项,经过标准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专家技术审查、修改完善等程序。
2024年9月24日,在2024年深圳调解周——数字金融和普惠金融争议调解宣传活动上正式发布为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