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11月3日讯(记者 张玲 翁任莹 实习生 邓诗思)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从内容的实质变化看,涉及的条款有上百条。如何更准确地理解新《公司法》并用它指导企业的经营管理,防范企业可能遇到的风险?近日,第三十一期深圳市人大代表大讲堂以“解读新《公司法》亮点 解析企业风险防范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邀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庭四级高级法官翁艳玲进行分享。
深圳人大代表大讲堂现场。
深圳各级人大代表调研中国太平保险公司。
法官讲“法” 用新《公司法》规范企业行为防范风险
大讲堂开始前,深圳各级人大代表还对福田区人大代表之家市人大代表金融产业联系点、深圳市人大代表律师行业联系点以及中国太平保险公司进行实地走访调研。
大讲堂现场,翁艳玲法官结合案例,就新《公司法》涉及到的股东出资、公司治理制度、股东知情权保护、公司退出制度等内容进行解读,并对公司运营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翁艳玲法官在接受深圳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准备此次大讲堂的分享内容时,她把新《公司法》的条文又做了一次梳理,也掌握了更多新的案例。她认为,这次公司法的修订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不仅是制度层面上的变化,对企业经营策略、股东权利的行使,义务的履行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希望通过本次讲座,让代表和企业家们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公司法的重大制度变化,加强企业的风险防范和管理,促进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翁艳玲法官接受记者采访。
闵齐双代表接受记者采访,希望也能为普及新《公司法》贡献一份力。
代表学“法” 理论结合实践 普法更生动更有指导价值
深圳市人大代表闵齐双的另一个身份是嘉得信律所主任,作为来自法律界的人大代表,她对新《公司法》的理解既有企业家的视野也有法律人的角度。她对翁艳玲法官送法进人大,以理论结合实践,从审判的角度解读新《公司法》,解析企业风险的普法举动大为赞赏。作为法律人,她希望未来也可以以法律界人大代表的身份,为普及新《公司法》贡献一份力。
人大代表魏俊认为,法官与代表面对面交流,让普法更生动,也更有助于代表了解新《公司法》。其中,注册资本实缴制等条款是新《公司法》比较大的变化,了解了这些条款对企业经营帮助很大。作为人大代表,学习新《公司法》对代表履职工作以及未来处理纠纷也具有指导意义。
来自央企的人大代表王凤军告诉记者,参加此次人大代表大讲堂活动受益匪浅。她表示,央企和国企在经营中对于合规、风险防范和高质量发展是特别看重的,这就要求企业不仅要把数量、指标做上去,也要从多个方面把企业经营好。
人大代表魏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法官面对面交流,这样的普法效果更生动。
人大代表王凤军接受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