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11月9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通讯员 浦蓁烨)近日,新的《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出台,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深从事博士后的,每人最高资助60万元;流动站博士后每人最高资助42万元;其他博士后每人最高资助36万元。
新规明确将围绕深圳发展定位,构建多层次的在站博士后生活资助标准,对博士后个人分层次资助。同时,新规强化了设站单位培养投入责任,不再设置设站单位一次性资助和日常经费补助项目。
新规还增设优秀博士后留深资助和创新创业留深奖励,对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助;对获全国或广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的博士后,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