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11月10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杨丽萍)日前,深圳市委组织部与江西宜春市委组织部在宝安区正式签订《关于加强流动党员协作共管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探索建立流动党员“成建制”协作共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作为试点,宝安区委组织部与宜春市政府驻深办(宜春市驻粤港澳大湾区流动党员党委)签订《关于构建流动党员协作共管机制促进作用发挥的合作备忘录》。首批共建共管试点项目包括:宝安区宜春在深流动党员应急突击队、宝安区宜春在深流动党员“乡音调解”志愿者服务队及“乡音调解室”、宝安区宜春在深流动党员职业技能培训交流基地等。
目前,两地依托宜春市驻粤港澳大湾区流动党员党委,管理服务在深流动党员超2000名。按照《框架协议》,双方将通过信息共享、教育共促、党员共管、服务共融等,融合两地资源,共同抓好流动党员队伍建设。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深圳组织开展“暖流行动”,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在流动党员及新就业群体集聚的区域试点开展促进就业及技能提升培训专项工作。同时,建立流动党员信息源头采集机制,持续开展“党员找组织、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员”活动,及时准确掌握流动党员情况,通过“深圳智慧党建”线上平台对流动党员实行赋码管理,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暖蜂驿站、司机之家等线下阵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就近就便将流动党员纳入管理。此外,深圳还广泛组建流动党员志愿服务队,完善流动党员融入城市基层治理制度机制,推动流动党员担任社区(园区)党委兼职委员或兼职网格员,促进流动党员作用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