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双十一”购物节,近几年,各大电商平台为吸引消费者下单,推出各类花式促销,“优惠券、满减、预售付定金……”有些人经历一番烧脑凑单操作后,买到了符合心意的商品,但也有不少人踩了坑,遭遇了网购纠纷。付完定金后悔了,可否请求退还定金?网购的所有商品都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吗?看看法官怎么说。
近年来,很多电商平台网购活动都有预售模式,预售商品的出现缓解了消费者在促销日当天难以抢到商品的情况,但在预售时,商家往往要求消费者交付定金,并需要同意“定金不退”的规定。如果消费者付完定金后悔了,或者错过了付尾款的时间,定金还能退还吗?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 张倩:如果是因为消费者自己的原因,比如说后悔了或者疏忽大意忘记了支付尾款,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无权再要求返还定金,因为定金本身就是具有担保交易进行履行的作用。
如果在消费者支付了定金之后,商家违约了的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是可以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如果是因为平台的原因,比如说系统故障导致了消费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支付尾款,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和商家和平台反映情况进行协商,也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优惠券、红包过期或临时取消、导致网购支付瞬间价格上涨,商家和平台需要承担责任吗?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 张倩:如果在红包、消费券上面已经明确告知了消费者使用的场景、时间等限制,是因为消费者自己的原因导致错过了使用的期限,这种情况下商家和平台一般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是因为商家的原因临时取消或者限制了消费券或者说红包的使用,这种情况下商家和平台就构成了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