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备受关注的《学前教育法》正式通过,并将于明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次针对3到6岁孩子的学前教育进行立法。
这部法律涉及学前儿童的健康发展、师资队伍的严格规范、幼儿园的建设管理等多方面。虽然是针对特定领域的立法,但相关讨论已经扩展到了全社会。
此次立法将带来哪些新调整、新变化?
家住重庆开州竹溪镇荷花社区的綦思佳,是龙凤胎之一,今年5岁,患有先天性残疾。现在依靠着腿部的假肢来行走,手部的残疾也十分明显。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奶奶担负起了照顾孩子的重任。
随着綦思佳长大,也到了该上幼儿园的年级,想送到特殊教育学校,距离远、难实现。家附近虽然有幼儿园,但是对于孩子的情况又怕不收,綦思佳的家长尝试跟幼儿园沟通,意外被告知,孩子可以被接收,綦思佳也因此发生了变化,展现出了开朗的一面。
綦思佳去的这家幼儿园属于乡镇公办一级普惠性幼儿园,目前在园幼儿有182人。因为她的到来,幼儿园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重庆市开州区竹溪中心幼儿园教师 吴春燕:刚开始的时候,思佳小朋友她是独自一个人玩耍。为了让她找到更多的自信,从游戏当中去引发其他孩子和她共同游戏。久而久之,在这个过程当中,孩子逐步找到了自己在班级中的角色定位,有了很多的好朋友,思佳小朋友现在非常自信,而且很阳光、开朗、活泼。
幼儿园接收綦思佳后,对于类似情况的小朋友,加强日常健康观察与护理,注重心理保健与情感支持。对即将实施的《学前教育法》中所提到的,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竹溪中心幼儿园进行了总结。
重庆市开州区竹溪中心幼儿园园长 张蔓芹:下一步,我们也将继续完善幼儿园残疾儿童关怀服务机制,做到环境创设无障碍、学习活动全融合,让每个孩子享受公平而优质的学前教育。
为了惠及更多儿童,此次颁布的《学前教育法》提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区域内残疾儿童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统筹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前特殊教育。
·推进融合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者附设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