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选择造谣为软件引流
黄某海作为负责这一造谣推广项目的核心人员,为什么会想到用这种方式为软件引流呢?
犯罪嫌疑人 黄某海:一开始是有一个新闻,一个男生把女生的信息做成了一个表格,表格里面包含了很多女性的信息,包括职业以及是从哪个渠道认识的,里面有很多“他趣”,就敏锐地意识到,这个内容其实能够吸引新用户下载。
据黄某海说,他们是在一则不知真假的桃色信息中受到了启发。2021年以来,他们以“造黄谣”的方式大肆推广这款软件,用所谓的“知情人士爆料”或者低俗擦边的画面,再配上令人瞠目的文字,将这款软件以这样的方式推到了大众面前。
犯罪嫌疑人 黄某海:我们内部是叫它内容营销,就是通过非挂链的形式来吸引用户下载。常规的用户下载,应该是有一个下载链接,点击之后,一步一步地下载。非挂链的形式是,某个内容激发了用户的兴趣,用户自动地去搜索,然后下载,这两个实现路径不一样。
在黄某海等人看来,常规的推广方式比较生硬,很难被一些受众接受,而编造虚假事件的成本很低,在其中植入软件名字,是一种“软广”,投入少,收益却很高。
犯罪嫌疑人 黄某海:用户看到这个新闻联想到什么,也不是我们能控制的。
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洪建涛:他的目标是让大家认为,这个软件可以交到很多异性,这些异性可能比较开放,非常容易达到自己艳遇的需求,有很大的误导性。
既消耗公众信任还触及法律红线
为了推广而使用造谣的方式,迷惑性强,不仅消耗了公众信任,还触及法律红线。犯罪嫌疑人认为这种宣传手段是一种“软广”,从法律视角来看,这样所谓的“软广”边界在哪呢?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现在好多“软文广告”,所谓的“软广”,就是让消费者并不知道这是广告,让别人的接受心态,并不认为它是广告的情况之下点击进去,这样的话它成功下载和成功使用的可能性要比硬推的广告、标记为广告要成功率高得多。
朱巍介绍,按照现在的互联网广告管理规定的明确规定,只要涉及广告,不管“硬广”还是“软广”,都必须要标记为广告。如果没有标明,就是违法广告。不能打着“新闻报道”的旗号,表现一个虚假的内容。所以它既违反了广告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内容真实性和内容安全的底线的规定,所以它是个双向违规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10月31日,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同城版块信息内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提出重点整治5类突出问题:
·散播网络戾气
·制造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
·呈现色情低俗信息
·为同城违法活动引流
·提供网络水军服务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这种推广方式看似短时间内会吸引很多流量,一旦被发现,或者像这个事件,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了,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假设说它是一个比较好的应用、比较方便的软件,这么一来,我觉得它这个品牌形象在公众印象当中就应当是一落千丈。
视频真实性极其关键
平台监管不可缺位
在这一案件中,低俗造谣视频被大肆传播,直至目前,仍可以在一些视频平台搜索到涉案视频。平台的监管也不可缺位。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这种擦边的东西只是为了吸引流量,就去恶搞,本身也是违反多部法律规定的。平台应该是要进行审核的,到底是新闻、演绎的作品,还是广告。如果是广告要进行标记,没有进行相关的标记,违反了广告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可能很多人用猎奇的心态点进去了,实际也侵害了消费者和公众的知情权。
造谣视频变相引流
扭曲价值观
专家介绍,犯罪嫌疑人编造这些离奇故事来变相推广引流,可能会让观看者对某些行为产生错误的认知,这些内容往往呈现了一种扭曲的价值观,使人们对现实生活中正常的关系和社交方式产生怀疑。对青少年和未成年人来说,更是如此,伤害也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