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11月25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邓晶晶)积怨多年的母子屡次对簿公堂,龙岗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团队没有就案断案,而是坚持“诉前—诉中—判后”全过程跟踪调解,找准家庭矛盾的症结点,成功解开一家人的疙瘩,让7旬老太重获家庭温暖,安享晚年。
2022年7月,年过7旬的徐老太诉至法院,称自丈夫张某于7年前去世后,家里的自建房就由两个儿子管理,两个儿子既不给她房租收益,也未按承诺支付赡养费,因此就房产继承分割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承办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双方对建房款项来源都没提交有效证据,且因时间久远,归属情况难以确认。更棘手的是,第二次庭审中双方存在代位继承、转继承的情况,诉讼主体范围很难确定。
办案过程中,面对两个儿子不支付赡养费、对自己不闻不问的情形,徐老太一气之下,2023年1月又另案起诉至法院,要求两个儿子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补付其丈夫去世后至今的赡养费差额,另按照每人每月10000元支付之后的赡养费,并共同负担已产生的医疗开支。另一边,对于徐老太将儿子告上法庭的行为,两个儿子满是疑惑与不解。
面对矛盾再升级,两个案件的承办法官刘海娟、贺榕意识到该案件不能通过“一纸判决”来“明辨是非”,而是要找到家庭矛盾的症结点才能彻底消解矛盾。承办法官在查阅案件的证据材料之余,与专职家事调查员通过走访等形式,对徐老太和两个儿子过往生活进行了深入了解:徐老太在深圳本就鲜有亲朋,尤其是老伴去世之后,两个儿子忙于生计,更是疏于对她关心与照顾,内心更加孤苦无依,特别想念老家。
几经周折,承办法官将伤心的徐老太与忙于生计的两个儿子集齐在调解室内。一番释法说理后,两个儿子就后续赡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均表示愿意接徐老太回去住,且每人每月支付1500到2000元的赡养费。此时,承办法官已对矛盾的根源了然于心。徐老太实际诉求是家人的关心和照顾,是想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几次沟通后,两被告与母亲彼此渐渐打开心结,两被告掏出了近年来找寻母亲的报警回执,也出示了向曾照顾母亲的人员结清生活费、医疗费的付款凭证。2023年11月,徐老太撤诉。
两案撤诉后,龙岗区人民法院践行家事案件回访制度,得知曾经矛盾交织的自建房已充满爱意,徐老太身体状况良好、家庭和谐美满,承办法官欣慰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