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出看似合理优惠 让被害人深陷骗局
在这一骗局中,犯罪嫌疑人的狡猾之处就在于他们不会让受害者认为“天上掉了馅饼”,而是给出一些看似合理的所谓优惠,这让不少人上了当。在掌握确凿证据后,警方正式传唤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王铮:当时法人是郭安乐,公司的运营、进出的钱款都是要通过公司对公账户来的,而他们这个公司都是通过郭安乐个人的账户,这一点就非常可疑。
然而,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民警发现,这些流入郭安乐个人账户的钱款,并没有一直存放在他的账户中,而是通过层层转移,汇给了别人。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 何磊:因为合同诈骗重要的是钱去到什么地方了,钱花在什么地方了,然后才能通过资金的流向来证明他的主观犯罪的故意,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当时这个公司收到钱之后,当天或者第二天就把这一部分钱花出去,但是并没有花在公司的运营上,在公司没有任何记录,也没人知道这钱咋花的,所以我们就需要查清楚这个钱的去向到底在哪。
经过资金梳理,警方发现这家公司收取的租金最终都零零散散地流向了一名叫做葛梦辉的男子。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王铮:他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葛梦辉,他是大老板,在幕后。问郭安乐为什么要当这个公司法人,他说也是为了贪图经济利益,他既不用参与经营,也不用做什么,他就把卡拿出来给大家用,就给公司用就可以了。
经警方查实,2022年10月,葛梦辉找到郭安乐商量注册一家房屋租赁公司,因葛梦辉有个人征信问题不能做法定代表人,于是由郭安乐出面成立了宏才公司,葛梦辉则在背后实际掌控公司。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 何磊:葛梦辉作为公司的发起人,也是“长收短付 高收低租”骗局的策划人,因为他原来就是干房屋中介的,原来在另外一家公司也干过这种模式,所以他对这个行业比较了解。
警方查实,当时,葛梦辉只是作为业务员接受了公安机关的调查,并未被处理,他非但没有引以为戒,反而认为这是一条可以发财的道路,最终因触及法律红线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前不久,法院对被告人葛梦辉作出判决,葛梦辉因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葛梦辉与同案犯共同退赔相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郭安乐和葛梦辉的另一名合伙人贾怡凡,以及中介公司的三名业务组长均已被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