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长春艺考生李女士 @艺考前十天被抱摔骨折 发文称,去年11月6日,距省表演统考仅10天时,在哈尔滨某艺考培训学校被男同学董某某抱起摔倒在雪地里,致骶骨骨折,因此无法参加考试。今年12月月初,李女士拿到了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伤情经鉴定轻伤二级,判令董某某(80%)和艺考机构(20%),共计赔偿医疗费等2万余元。
12月14日,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去年高三跨省去哈尔滨学表演半年多,总花费了近10万元(判决书认定)。受伤后,已没有艺考学校能收她当表演学员,所以她无法接受只赔偿2万多元的结果。李女士坦言,她也想过从刑事上追究对方责任,但对方表示,两人当时在打闹推搡,董某某不是故意把李女士弄伤的,打闹时因下雪路滑李女士摔倒了,所以因不具有主观故意无法立刑案。在民事判决书里,法院给出了李女士一个维权方向,近10万元培训相关费用的产生,是基于李女士与培训学校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系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李女士可以就该笔费用另行起诉。李女士表示,她希望董某某能付出代价,无论是刑事上还是民事上的另行起诉,她都会去继续尝试,“就是不希望摔我的人就这样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