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偷花6500元买游戏账号 法院判决:购买行为无效,退款!
2025-01-05 09:33
来源: 深圳晚报

小学生偷花6500元买游戏账号 法院判决:购买行为无效,退款!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新闻网2025年1月5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戚伊琪 苏华文)“熊孩子”偷偷使用大额款项购买游戏账号,家长得知后迅速申请退款,这笔钱款能追回吗?近期,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返还钱款6500元。

小陈是一名小学生,课余时间沉迷某款休闲游戏。2024年1月,小陈擅自使用手机上绑定的母亲何女士银行卡账户,在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游戏交易平台上,支付了6500元购入一个带有大量游戏装备的游戏账号。

何女士收到扣款通知后,迅速联系该公司协商退款、退货事宜,未果。后何女士代小陈向龙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偿还购买案涉游戏账号所花费的6500元。

龙华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陈作为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支付6500元购买游戏账号、装备的行为,既不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法应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关键在于其法定代理人是否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认。

在小陈的法定代理人何女士事后已明确表示不同意,并要求某网络科技公司退款退货的情况下,小陈的购买行为依法应属无效,双方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故龙华法院依法判决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返还钱款6500元。现判决已生效。

承办法官表示,现实生活中,不乏有如小陈这般,因沉迷游戏而擅自使用家长账户进行充值消费的小孩,这些孩子年龄尚小,身心发展未成熟,缺乏足够的自制力和判断力,面对具有巨大诱惑性的游戏容易产生不理性消费冲动。

同时,法官告诫家长应尽好监护义务,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及时对孩子不恰当的充值行为进行必要的教育管束,鼓励孩子多参与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休闲活动,培养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和支付账户密码,避免不慎造成财产损失。此外,游戏交易平台也应加强监管职责,勿让实名认证形同虚设,防止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