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入户?小心入坑!
2025-01-14 22:58
来源: 深圳特区报

花钱入户?小心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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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5年1月14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想入深户?我有关系!”原以为朋友神通广大,花大价钱请托申请入户,没想到事没办成,钱也收不回来了。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涉及办理积分入户合同纠纷,并提醒市民朋友,在寻求中介机构帮助办理入户手续时,应审慎甄别机构资质和信誉,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各自权利义务,避免通过不当方式申请落户,最终落得“财”“户”两失“一场空”。

案情简介

为使子女能够以深户身份入学,张某为其前妻办理入户深圳手续,但其前妻暂不具备入户深圳的条件。在张某一同学的介绍下,张某认识了李某,李某表示其“有关系”能够找人办理,但需张某先支付费用11万元,并告知张某入户方式是为其前妻办理发明专利证书以取得入户积分,积分不够也有“内部关系”可以入户,同时承诺2022年6月便可办理完成。随后,张某向李某转账11万元。

截至2022年6月,李某并未为张某前妻办结入户事项,张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返还11万元款项。

李某辩称,张某需办理的入户事项是由第三方公司为其办理,李某已经将张某前妻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公司,并向第三方公司支付了办理费用,第三方公司也已成功为张某前妻办理了发明专利证书。李某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入户事项未能办成与李某无关,张某不应向李某追责。

法院审理

本案系委托合同纠纷。从张某、李某磋商过程可见,在双方订立合同时,张某系直接与李某沟通磋商,直接委托李某为其办理入户事宜并直接向李某支付合同款项,双方之间构成委托合同关系。

关于涉案合同效力问题,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将本不具有发明专利人身份的张某前妻登记为某项发明专利人,以此获得较高入户积分,再通过请托“关系”等方式为其获得深圳户籍。该合同内容实质系约定在相关人员本不符合相应积分条件的情形下,以非正当手段为其获得积分入户,此举破坏了积分入户制度的公平公正,且扰乱入户正常秩序,违背公序良俗,法院依法认定涉案合同无效。

从协商内容来看,双方在明知涉案合同系以非正当方式办理积分入户的情形下仍然订立合同,因此双方对于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定李某返还张某8.5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深圳实行积分入户、按分值排序等户籍迁入制度。只有自身符合积分条件的人员方能获得相应积分,从而顺利入户。通过编造身份信息、虚构发明专利等行为取得积分的方式不仅扰乱正常入户秩序,还会严重干扰国家户籍制度的正常落实与执行。

法官提醒,积分入户申请人应通过正当行为和正规渠道提升入户积分,切勿以“走捷径”的方式非法获取入户积分。市民在寻求中介机构帮助办理入户手续时,也应审慎甄别机构资质和信誉,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各自权利义务,避免通过不当方式申请落户,最终落得“财”“户”两失“一场空”。

[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