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令第750号)已于2021年11月10日公布施行。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为做好电子烟监管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进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传真号码:010-63606228
电子邮箱:xuxing@tobacco.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邮编:100045),请在信封上注明“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附件:1.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