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公告:深圳检察2021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2022-05-22 13:33
来源: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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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公告:深圳检察2021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2年5月22日(星期日),分两场举行。

上午场9:00正式开始(上午7:30-8:15为考生报到时间);下午场14:00正式开始(中午12:30-13:15为考生报到时间)。

上午场、下午场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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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地点

深圳人才园公共考试服务平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2楼。

三、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按照《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规定:“如某职位面试人数少于招录名额的2.5倍,则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录人数”,本次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二职位招录人数减少为14人,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二职位招录人数减少为7人,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二职位招录人数减少为6人,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二职位招录人数减少为4人,坪山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职位招录人数减少为5人,光明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职位招录人数减少为8人,深汕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职位取消招录。

四、面试程序

(一)考生报到

参加上午场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7:30-8:15,参加下午场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12:30-13:15。报到截止时间(上午8:15,下午13:15)后,禁止考生进场。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考职位对应的面试日期、面试场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深圳人才园一楼人才街考生报到处报到。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入场时需出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手机“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阴性证明(五者缺一不可),经查验通过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进入候考室。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材料不齐或未按时到场的考生不得入场,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入场后应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关闭全部通讯工具,并将通讯工具和所有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封闭与候考

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喧哗。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候直至本人面试结束,期间不得擅自离开,需要上洗手间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候考室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面试开考后,工作人员按抽签确定的分组和顺序引导考生进入相应面试室。考生主动放弃面试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场。

(三)应试

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过程中应按照考官指令、题目要求以普通话作答,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透露本人姓名及可能泄露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考生须服从考官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或无理取闹,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进入面试室,考官提问并发出计时开始指令后,考生开始答题。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读题,考官重新读题时间计入考生答题总时间。

(四)面试结束及成绩领取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签收本人面试成绩后,领回所寄存的个人物品,立即离开面试区域,不得在面试区域附近逗留,不得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入考点后至离开考点前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身份查验时除外)。

(二)考生须严格遵守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得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本次面试考点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五)本次考试成绩公告、资格审核和体检预通知将于2022年5月23日通过“深圳检察网”和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布,请考生留意后续通知。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21日

[编辑:翁任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