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深圳市破产管理署的管理和运作,市破产管理署组织起草了《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7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金碧路42-1号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邮政编码:51802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破产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pcs@sf.sz.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破产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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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