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来源: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黄女士
投诉对象:深圳市麋鹿管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消费者要求:退还租房押金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2023年4月24日与该商家签订《租赁合同解除协议》,协议约定商家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租房押金6300元。但商家未按照协议履约,至今仍未退押金。
调查、调解情况:
光明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商家承诺将联系消费者核实处理,但一直拖延,拒不退费。后区消委会多次致电、发函约谈商家,均无回应。经查,该商家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龙光玖龙台2栋A座2栋180
后续措施:
针对该商家拖延退费的行为,市消委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官网以及深圳新闻网、i深圳APP、都市频道、FM105.7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
市消委会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并视情况按照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投诉、信用推送、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手段,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图片来源:消费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