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来源: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宋女士
投诉对象:深圳健福母婴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2024年1月11日在该商家处缴纳1388元预付款用于购买婴幼儿游泳套餐服务,后因对商家提供服务不满,遂向商家提出退款申请,但商家不予退款。
调查、调解情况:
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收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及短信联系商家法定代表人,均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后工作人员前往商家地址现场调查,商家工作人员表示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同时拒绝配合调解,态度恶劣。经查,商家收款方深圳健福母婴服务有限公司与提供服务的实际经营方名称不一致,实际经营方为深圳健福妈妈之家母婴服务有限公司。收款方深圳健福母婴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振明路55号福盈中央山花园南区5栋B座D24。实际经营方深圳健福妈妈之家母婴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大东明城市广场4栋104。
后续措施:
针对该商家拒不配合的行为,市消委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官网以及深圳新闻网、i深圳APP、都市频道、FM105.7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
市消委会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并视情况按照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投诉、信用推送、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手段,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图片来源: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